南阳理工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
第六章 著作奖
第十四条 在学院指定的重要出版社(另文下发)出版的专著,第一作者或主要作者是我院教职工且署名为南阳理工学院的,每部奖励2万元。
其它出版社出版的专著,第一作者或主要作者是我院教职工且署名为南阳理工学院的,每部奖励6000元。
在学院指定的重要出版社出版的学术编著、译著、工具书、科普读物等,主编单位是南阳理工学院的,每部奖励4000元。
其它出版社出版的编著、译著、工具书、科普读物等,主编单位是南阳理工学院的,每部奖励2000元。
以上专著、编著、译著、工具书和科普读物等原则上要求在20万字以上。 |